低倍数泡沫发生器按型式和性能区分

发布日期:2020-11-18 08:04:01 | 浏览次数:55

  低倍数泡沫发生器按设备安装方式分为固定式、半固定式和移动式三类。本说明书涉及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为本公司的固定式液上喷射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沫喷淋系统、泡沫-水喷淋系统(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泡沫-水雨淋系统)、泡沫-水喷雾系统、泡沫枪炮系统、泡沫消火栓系统及部件。

1.

  低倍数泡沫发生器是指泡沫混合液吸入空气后,产生体积膨胀小于20倍的泡沫灭火系统。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主要适用于易燃或可燃液体的生产、贮存、运输和使用场所,如石油化工企业、油库、装卸栈台、船舶码头、采油平台、飞机库和汽车库等火灾危险场所。

  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工作原理:一旦油罐发生火灾,首先开启水供给设施出水管阀,自动(或手动)启动水供给设施,自动(或手动)开启水供给设施出口阀和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和水按一定比例混合,形成泡沫混合液并通过管道流到被保护场所的泡沫产生器,再由泡沫产生器的吸气口吸入空气形成泡沫,通过缓冲器、导流罩沿油罐内壁淌至燃烧的油面上,产生厚厚的一-层泡沫覆盖油面,将火窒息扑灭。

  低倍数泡沫发生器按型式不同和性能不同可分为:

  1)储罐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按喷射按型式不同可分为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半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

  2)泡沫喷淋系统、泡沫-水喷淋系统(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泡沫-水雨淋系统)、泡沫-水喷雾系统;闭式泡沫-水喷淋系统按型式不同可分为:湿式系统、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

  3)泡沫枪炮系统;

  4)泡沫消火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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